关于征求《废止昌吉州“12369”环保举报平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征求《废止昌吉州“12369”环保举报平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停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369”环保举报受理热线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4〕105号)、昌吉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函》有关要求,鉴于环保举报受理热线“12369”已全面停止使用,我局决定废止《昌吉州“12369”环保举报平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昌州环发〔2017〕4号)。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11月27日(7个工作日)。意见反馈途径:
1.通讯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2429656873@qq.com。请于标题中注明“关于废止《昌吉州“12369”环保举报平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电话:0994-2342157(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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