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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9.23-9.25)陕投雀仁110千伏升压汇集站项目,220kV大井南光伏汇集站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9-23 18:00:32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 9月25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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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环评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投资和占地面积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陕投雀仁110千伏升压汇集站项目新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项目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2.7%。永久占地6347m2陕投雀仁110千伏升压汇集站项目规划建设1台主变,容量为1×125MVA。11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规划1回出线。(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在铁塔基础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塔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落实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原有地貌。运营期巡检时对植被发育欠佳且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在运行期可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报告类型:报告表
2220kV大井南光伏汇集站新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项目投资:161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1.17。永久占地1.9270hm2220kV大井南光伏汇集站规划建设3台主变,容量为3×240MVA,本期一次建成。规划为双母线接线。(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各施工机械和设备放置在规划指定位置;电缆沟施工后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固定行车路线;尽量减少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运营期进站道路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行驶车辆及检修人员的行走路线对征地范围外地表的碾压扰动。报告类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