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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9.6-9.10)昌吉市艾美尔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9-06 17:57:16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昌吉市艾美尔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君悦海棠公馆一期A座10-11号门面房昌吉市艾美尔动物医院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的12%。项目在昌吉市艾美尔动物医院内建设,无新增用地,主要为宠物提供诊疗、治疗及绝育(腹腔)手术、美容等,年接待需诊治的宠物300例(含手术85台)、每年接待洗澡的动物约300只。项目设有DR室,已另外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项目服务对象仅针对猫、狗,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宠物,并且采用高压灭菌锅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器皿、手术器械进行灭菌:整个医院房间均安装有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加强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宠物笼舍、其他各科室进行消毒处理并喷洒生物除臭剂。运营过程产生的臭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