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8.13-8.16)新疆通洲能源有限公司煤炭烘干项目,新疆华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烘干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6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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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通洲能源有限公司煤炭烘干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煤炭加工产业园土园仓区 | 新疆通洲能源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烘干80万吨原煤项目。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占总投资的9.94%。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储煤仓进行全密闭处理,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同时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燃气再循环技术装置处理,与烘干粉尘一同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两条煤炭烘干生产线)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³、200mg/m³、300mg/m³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
2 | 新疆华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烘干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煤炭加工产业园土园仓区 | 新疆华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烘干80万吨原煤项目。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占总投资的9.94%。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储煤仓进行全密闭处理,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同时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燃气再循环技术装置处理,与烘干粉尘一同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两条煤炭烘干生产线)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³、200mg/m³、300mg/m³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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