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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8.13-8.16)新疆通洲能源有限公司煤炭烘干项目,新疆华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烘干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13 11:36:19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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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新疆通洲能源有限公司煤炭烘干项目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煤炭加工产业园土园仓区新疆通洲能源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烘干80万吨原煤项目。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占总投资的9.94%。(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储煤仓进行全密闭处理,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同时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燃气再循环技术装置处理,与烘干粉尘一同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两条煤炭烘干生产线)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³、200mg/m³、300mg/m³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新疆华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烘干项目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煤炭加工产业园土园仓区新疆华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烘干80万吨原煤项目。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占总投资的9.94%。(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储煤仓进行全密闭处理,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同时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燃气再循环技术装置处理,与烘干粉尘一同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两条煤炭烘干生产线)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³、200mg/m³、300mg/m³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