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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7.15-7.17)新疆阜康市绿草沟初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建设项目,昌吉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昌吉市百力新型建材水果筐建设项目,玛纳斯县乐土驿镇胡家沟-白杨树桩5号和6号建筑用砂矿采选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7-15 11:23:15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5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新疆阜康市绿草沟初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建设项目昌吉州阜康市东南16km处的臭煤沟-五宫河之间的芦草泉一带,东起臭煤沟东部边界,西至五宫河东岸阜康市瑶池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3564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3万元,占总投资的1.29%。建设内容:本工程为灭火工程,属矿区修复治理工程。火区治理面积454931m2,火区位于露天采坑坑底中西部,东西长约720m,南北宽约45m-70m,面积约43347m2,燃烧深度为0m-60m,火区采用地表注水降温、剥离挖除火源体及覆盖的灭火方法;采坑边坡及边坡垮塌区采用削坡降阶及覆盖的治理方式;高温矸石堆采用地表注水降温及覆盖的治理方式。灭火水源为两处采坑积水和五运支渠。火区剥离工程1067.83万m3,黄土覆盖工程76.9957万m3,回填工程1047.55万m3,注水总量14.2176万m3。(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占地为荒草地,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减少破坏原地貌、植被的面积。施工中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在工期安排上合理有序,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并在施工点设置环保公示牌,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取土须在规定的土源地进行,禁止随意取土,减少生态环境扰动。施工期剥离产生的土石方、矸石堆弃至北外排土场,最终全部回填于采坑。历史遗留的矸石采取回填或清运的措施。治理结束后开展植被恢复工程,包括火区治理范围、排土场及取土场以及供水工程、供电工程、工区等临时占地。生态恢复选用与原生植物相近的植物种类,经过土地平整后,在无风的天气撒播草种,自然复绿。恢复地表生态与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
2昌吉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昌吉州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新疆交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49080.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8%。主要建设内容:建设86条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合计里程1095km(新建防火应急道路895.51km,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99.49km),其中木垒县76km、奇台县72.56km、吉木萨尔县160.37km、阜康市193.406km、阜康国有林管理局16.594km、昌吉市276.87km、呼图壁县209.77km、玛纳斯县国有林区89.4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5km/h,南部山区、北部荒漠区路基宽度均为4.5m。路面采用级配砾石面层结构,设置涵洞1566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临时工程包括弃土场、施工场站、施工便道。砂石料、水泥、沥青采取购买方式。永久占地486.38hm2,临时占地10.83hm2。(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共6条线路位于生态红线区内,其中木垒线路4约6.671km,呼图壁线路2约15.57km,呼图壁线路3约14.12km,呼图壁线路5约27.48km,呼图壁线路6约1.92km,昌吉线路15约0.34km,均位于天山水源涵养区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56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为生态保护红线内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必要设施修筑,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10类人为活动第一条,为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认为活动。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设置施工界限,严禁越界施工。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严禁砍伐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严格按设计要求设置施工便道宽度,设立明显标志指明行车路线,运输车辆不得随意驶离便道,严格避免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和扰动。施工过程加强监管,防止乱挖乱弃问题。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采取围栏、限界桩、彩条旗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施工前预先将路段内土质较好的表层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苫盖,用于覆土植物绿化。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实施施工监理,采用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的形式,检查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及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行为。运营期在进出森林公园位置设置警示牌,继续开展植被恢复治理工作,选用植物种类与原生植物相近,和谐原有景观。
3昌吉市百力新型建材水果筐建设项目昌吉州昌吉市三工镇下营盘村五组老砖厂院内昌吉市百力新型建材厂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33%。占地13000m2。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2栋,购置安装塑料筐、原料预处理设备。新建塑料筐生产线10条,年产塑料筐150万套;原料预处理生产线1条,年产复合聚丙烯颗粒700吨。(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造粒及热熔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单个集气罩面积0.7m×0.7m,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风机风量20000m3/h;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4玛纳斯县乐土驿镇胡家沟-白杨树桩5号和6号建筑用砂矿采选项目新疆昌吉玛纳斯玛纳斯县乐土驿镇玛纳斯县西海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万元,占总投资的2.05%。永久占地:379300m2,临时占地: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露天采矿区、工业广场)、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外部运输道路、内部运输道路、废石堆放场、成品石料堆场)、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生态环境保护)。(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范围,防止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永久占地及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运营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方针,制定详细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需根据矿区实际情况,合理对开采完成的区域分区、逐步完成生态恢复;项目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指定的复垦方案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对项目区进行土地平整并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优先采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进行恢复。按国家相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