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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6.7-6.12)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昌吉番茄粉分公司番茄粉自动化包装技改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6-07 19:35:26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2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昌吉番茄粉分公司番茄粉自动化包装技改项目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西干渠路3号、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昌吉番茄粉分公司现有厂区内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昌吉番茄粉分公司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08%。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通过包装设备全自动化改造和延长生产时间,使产能由年产番茄粉4500吨扩建至年产番茄粉7500吨。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1189.76m2,新增自动折箱机、自动包装一体机、自动压包整形封箱机、码垛机器人等设备,新建一套A2O+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中的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均依托原有工程(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废气、车间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2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氮氧化物≤50mg/m3)的要求。生产车间干燥塔粉尘通过旋风分离后通过56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灌装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回风管进入旋风分离器处理后通过56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的构筑物加盖或封闭,食堂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