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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公示(2024.4.22-2024.5.7书)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吾塘沟引调水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4-22 15:45:35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0994-2267821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吾塘沟引调水项目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太平干渠及原渠首闸,北距泉子街镇约8.0km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4-2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吾塘沟引调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