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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3.11.9-11.11)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100万光伏项目)配套晨星220kV汇集站
发布日期: 2023-11-09 19:34:32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11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9--11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真:0994-2357370

编:831100

 

序号

项目环评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投资及占地

面积

主要建设内容、产能、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晨星220kV汇集站

新建

奇台县塔塔尔族乡(北山直属)(厂址南侧距奇台县城约50km

项目占地23881m2,项目总投资530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的0.39%。

 

本项目光伏电站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晨星220千伏汇集站),光伏及储能经集电线路汇集后接至晨星220千伏汇集站。本期建成4台240兆伏安主变主变选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影响,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裸露地面应采用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等。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营地内设移动式卫生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使用,废水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冬储夏灌。运营期生活污水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575-2019)中C级标准后资源化利用

(三)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挖填方平衡,挖方全部回填,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运至奇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废变压器油统一收集后贮存在变压器油桶内,由公司工作人员及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废铅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利用。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期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施工结束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