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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3.8.14-8.16)新疆昌吉新安特钢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8-14 17:46:18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81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814--81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4-2357370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环评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投资和占地面积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新疆昌吉新安特钢220千伏线路工程

呼图壁县

总用地面积:2.92hm2

总投资3425万,环保投资70万元

本项目起于呼图壁工业园220kV变电站,止于新安特钢220kV变电站。电压等级220kV线路长度约12.7km其中新建线路11.2km(两条5.6km单回并行,呼图壁工业园220kV变电站至第一座双回塔40m为同塔双回路,迁移乐图一、二、三线各0.5km新建单回路杆塔35双回杆塔1呼图壁工业园220kV变电站新建2220kV出线间隔及相应附属设施。

(一)生态环境。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场地塔基开挖时要将表层熟土分装在编织袋内,堆放在临时堆土场的周围,用于施工结束后基坑回填,临时堆土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的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规范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草场中随意驰骋。尽量选择休耕期施工,缩小施工范围,不得践踏农作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量较少,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施工营地内设置的防渗移动环保公厕,施工单位定期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声级;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减少人为噪声;施工设备应采用低噪声环保型。运营期输电线路正常运行下,两侧随距离延伸,噪声逐渐衰减,线路运行时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施工弃土用于塔基护坡或运至临近低洼处平整处理拆除的废杆塔和废电线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