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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3.6.20-6.25)阜康市优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及颗粒饲料生产线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6-20 19:16: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6月25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阜康市优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及颗粒饲料生产线

新建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天山西74号第一间

(原阜康市纸业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投资2300万元,占地面积:24952㎡

新建年产颗粒饲料8万吨生产线1条,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15万吨生产线1条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定期洒水,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运输破碎粉碎须完全密闭。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燃料破碎、粉碎造粒工序采用全封闭设备,末端配置旋风+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饲料加工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和烘干废气,采用一体机密闭设备,末端配置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量浓度满足食堂油烟废气《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本项目原料库采用全封闭彩钢结构,地面全部硬化,对物料进行编织袋覆盖,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中周界外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阜康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房须密闭,选用低噪声且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环保设备,均匀分布在车间,设备安装时应设置减震垫,设备基础减振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

(五)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由项目区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