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4月4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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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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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投资及占地 面积 |
主要建设内容、产能、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名称、所在县市环保局审查意见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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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吕吉市分公司年产2500吨有机肥及2000吨水溶肥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昌吉市阿什里乡努尔加村(租赁昌吉市新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厂区) |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992m2 |
建设内容:年产2500吨有机肥、2000吨水溶肥。建设工程包括1650m2的生产车间(分别建设1条水溶肥及有机肥生产线)、200m2的办公区。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机肥生产线废气主要为粉尘、硫化氢、氨,建设单位须对粉尘(投料口)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后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水溶肥生产线废气也为粉尘、硫化氢、氨,建设单位须对粉尘(投料口)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处理后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生产车间废气(有机肥发酵环节)产生的硫化氢、氨采用集气罩+生物除臭装置+15m排气筒(DA003),处理后的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粉尘及发酵废气,项目区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在生产区和生活区中间设置绿化带来减少各类废气的影响。堆场(全封闭)主要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在场区内形成多层防护林带等措施,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同时,粪便运输需采用专用厢式车运输,可以抑制粪便对区域恶臭污染。无组织废气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置1座15m3的地埋式防渗收集池,用于储存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m3/d,防渗收集池能容纳约24天的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提升机、混合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底座设置消声、减振基础垫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品及部分原料主要采用袋装,在此过程中会产生部分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2t/a。此部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有机肥布袋收尘器收集尘,年产生量为0.86t/a,水溶肥布袋收尘器收集尘,年产生量为15.64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有机肥人工除杂工序,产生的废渣主要为塑料、土块等,年产生量1t/a,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劳动定员16人,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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