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秉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州信访局已完成自治区序号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任务现场核验工作,公示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州生态环境局、州信访局进行举报和反馈(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联系电话18599308825,联系人:李映方)。举报或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和电话,对举报人举报人的信息负责保密。
附件:昌吉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表
昌吉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表.xlsx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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