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昌吉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根据《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昌州环督察〔2022〕3号)要求,秉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我州已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或昌吉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831100),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投诉电话:0994-2342670
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附件:昌吉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八项销号情况公示表
昌吉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八项销号情况公示表.xlsx
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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