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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2.9.1-9.3表)阜东斜坡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工程等3个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9-01 18:56:1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1-- 93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阜东斜坡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工程

项目区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区域构造位于准噶尔盆地东部阜康凹陷的东斜坡。项目区西南距阜康市约32km,北距北三台联合站约31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77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3039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部署6勘探评价井钻井总进尺25150m,阜东059_X设计井深3550m井型为大斜度井阜东060_H设计井深4320m井型为导眼井阜东061_H设计井深4320m井型为导眼井FDHW5001设计井深4320m井型为水平井FDHW5002设计井深4320m井型为水平井FDHW5005设计井深4320m井型为水平井单井钻井期:50天,单井试油期:180天。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公用工程。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采用洒水降尘;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污染物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剩余钻井泥浆回收后利用。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井下作业废水由罐车运至北三台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营地设防渗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钻井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由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泥浆及生活垃圾。项目油基钻井液及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并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循环使用,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不外排。分离出的油基岩屑为类别HW08含油危废(废物代码:071-002-08),由密封储罐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废转运及处置;产生的压裂返排液及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北三台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油藏;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井场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2

莫北21井勘探钻探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北端。井场南距呼图壁镇直线距离约115km,北距石西集中处理站约19km,附近有油区道路,交通较为便利。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956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拟部署1口勘探井(莫北21),设计井深5600m,井型为直井,采取三开井身结构,完井方式为下套管注水泥固井。钻井期:99天,试油期:90天。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公用工程。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采用洒水降尘;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污染物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剩余钻井泥浆回收后利用。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井场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压裂返排液和洗井废水混合排出井口进入井场储罐,通过罐车送往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储集池,用于暂存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岩屑、生活垃圾。项目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时井筒返排的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进入水基岩屑专用储罐,集满即走,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井场不得长期储存岩屑;屑收集罐场地需进行防渗处理,罐体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均铺设防渗膜;岩屑收集罐均采用钢质结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如有被废矿物油沾染的废防渗材料产生,需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不得将其擅自倾倒处置。

3

盆12、盆13井勘探钻探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北部。盆12井南距玛纳斯县城直线距离约89km,东北距石西集中处理站直线距离约60km;盆13井南距玛纳斯县城直线距离约92km,东北距石西集中处理站直线距离约53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762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拟部署2口勘探井盆12、盆13井),盆12井设计井深4360m,井型为直井;盆13井设计井深4315m,井型为直井,均采取三开井身结构,完井方式为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单井钻井期:43天,单井试油期:90天。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公用工程。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采用洒水降尘;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污染物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剩余钻井泥浆回收后利用。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井场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压裂返排液和洗井废水混合排出井口进入井场储罐,通过罐车送往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储集池,用于暂存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岩屑、生活垃圾。项目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时井筒返排的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进入水基岩屑专用储罐,集满即走,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井场不得长期储存岩屑;屑收集罐场地需进行防渗处理,罐体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均铺设防渗膜;岩屑收集罐均采用钢质结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如有被废矿物油沾染的废防渗材料产生,需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不得将其擅自倾倒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