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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8.18昌吉四十井子2号风电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鲁能阜康市多能互补(暨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8-16 16:55:0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81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16--81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真:0994-2357370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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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四十井子2号风电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总用地面积:114100m2

总投资3094万,环保投资56万元

本项目起于新建四十井子220千伏汇集站220kV侧构架,止于木垒750kV变电站220kV侧构架。电压等级220kV线路长度约22.1km(其中单回路21.6km、双回路0.5km)。新建单回路杆塔58本项目在木垒750千伏变电站220kV出线侧采用2基双回塔(与 1#汇集站线路共用,该双回塔不在本次建设中)

(一)生态环境。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场地塔基开挖时要将表层熟土分装在编织袋内,堆放在临时堆土场的周围,用于施工结束后基坑回填,临时堆土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的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量较少,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施工营地内设置的防渗移动环保公厕,施工单位定期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声级;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减少人为噪声;施工设备应采用低噪声环保型。运营期输电线路正常运行下,两侧随距离延伸,噪声逐渐衰减,线路运行时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施工弃土用于塔基护坡或运至临近低洼处平整处理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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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能阜康市多能互补(暨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

新建

阜康市

总用地面积:2355.3141hm2

总投资568064.53 万元

,环保投资1000万元

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0MW,其中光伏容量900MW,光伏场区新建 2 220kV 光伏升压站,即南区(1#)升压站与北区(2#)升压站,光伏区#1 升压站建设 3 180MVA 三绕组主变压器,设 220kV110kV35kV 三级电压光伏区#2 升压站建设 2x240MVA 变压器,设 220kV35kV 两级电压电压等级为 220/35kV,主变的油量为60t;光热场区建设11×120MVA 主变,电压等级为 110/10.5kV变的油量为35t压站送出线路单独立项,不包括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一)生态环境。施工前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做到及时回填和场地平整,及时恢复挖方地块的植被覆盖;采取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时间、及时清理现场等措施,施工结束后需要平整,压实。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夜间作业、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隔声障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进出入车辆运行管理,禁止长时间鸣笛,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 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光伏组件交由原厂处置或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铅酸蓄电池、事故废油废润滑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