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1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7月1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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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昆仑天泽公司LNG液化装置建设项目 |
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新疆钜弘环保西侧 |
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21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103212.18㎡。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27万方LNG液化工厂一座,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日处理6万方液化、充装装置及综合办公楼、辅助用房等相关附属设施;二期建设日处理6万方液化装置;三期建设日处理15万方液化装置及5000m³储罐一座。 生产规模: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日处理液化天然气27万方及LNG储存5000m3,其中 6×104Nm3/d一套(一期)、6×104Nm3/d一套(二期)、15×104Nm3/d一套(三期),LNG 储存 5000m3(三期)。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导热油炉撬、供热锅炉及脱酸单元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NOx、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以NMHC计)等作为主要大气污染物。三台导热油炉撬及供暖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工艺及各自15m高烟囱排放,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根据昌吉州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NOX执行50mg/m3排放浓度限值。酸性气体经脱硫塔脱除二氧化碳及硫化氢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项目天然气采用全过程密闭、液化、集输工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厂界标准:≤4.0 mg/m3,同时厂内挥发性有机物小时平均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6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装置中天然气系统为密闭式的工艺系统,生产过程中在脱水、重烃和脱汞单元产生的生产废水含重金属汞,由厂内污水罐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厂内化粪池进行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应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脱水塔废分子筛、空压站产生的废滤料、废吸附剂,脱汞塔产生的废脱汞剂、脱重烃单元产生的废活性炭、脱H2S产生的硫磺、管道清扫产生的含油废物、设施维护产生的废油漆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脱水塔分子筛定期返回生产厂家循环利用;空压站废滤料、废吸附剂均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定期更换;脱汞塔废脱汞剂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险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厂区建设危险废物储存间,做好防渗、防水等措施,危险废物(如废脱汞剂、脱重烃单元废活性炭及乳浊液、脱水单元污油及污泥、管道清理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在厂内临时收集堆放、储存、转移时,均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二次征求意见稿)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专门处置以及电子联单转移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其收集储存、运输、处置过程均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罐四周安装泄漏报警装置,罐区防渗、设置罐区围堰、建设围堰与消防废水收集池(事故水池)的导排水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并定期演练。 (六)总量控制指标:本环评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及控制目标值为:NOX:0.86t/a,颗粒物:0.26t/a,SO2:0.37t/a 大气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本次环评沿用上一次的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 |
2 |
昌粮集团昌吉国家粮食储备库中心仓库低氮6T燃气热风炉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三工镇中心仓库内 |
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国家粮食储备库 |
石河子市鑫海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得33.33%。项目总无新增占地面积。建设内容:拆除原有6t/h燃煤热风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建设6t/h燃气热风锅炉。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后经1根10m高烟囱排放,烟气污染物SO2、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中50mg/m3的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员工为企业现有员工,不新增,故不产生生活污水,废水直排入市政管网。热风炉主要是为粮食烘干提供热风,热风炉是通过干烧内堂加热,用风机送热风,不产生废水。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依托现有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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