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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项目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7-04 10:37:4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7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74--7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真:0994-2357370

编:831100

 

序号

项目环评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投资和占地面积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220千伏瑶池变电站220千伏双母线延伸工程

新建

阜康

永久占地2695m2,临时占地1175m2

总投资1180.06万,环保投资37万元

本期改造瑶池变电站,保持220kV电气主接线形式不变,调整康池线和3#主变进线间隔位置。

拆除瑶池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区域东侧围墙,将其向东扩建28m,在扩建区域新建3#主变进线间隔;调整康池线至原有3#主变进线间隔,拆除原有220kV康池线出线间隔设备;并对相应的二次、土建部分进行综合改造。新建0.1km康池线和一基2B7-DJ-21终端塔至康池线132号。

(一)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对于项目永久占用的草,做好生态补偿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夜间作业、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对施工机械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输电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变电站围墙外以及外输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防止电磁和噪声扰民

)固体废物。施工期拆除原220kV康池线原康池线出线间隔设备施工单位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

变电站应采取防晕降噪和电磁防护措施,优化布置并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变电站围墙外以及外输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昌吉市绿色信息化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 

新建

昌吉市

永久占地4280529.9m2,总投资77649万,环保投资191万元

本项目规划光伏总装机规模150MW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区及升压站光伏阵列区483.125MW的光伏发电单元及箱变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等;新建1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生产区、储能区、生活管理区等,配置20MW/40MWh+10MW/20MWh储能。

 

(一)生态环境。限制施工作业范围,不超出项目占地范围,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性占地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地貌,进行适当生态恢复工程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或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夜间作业、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隔声障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进出入车辆运行管理,禁止长时间鸣笛,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 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检修产生的废光伏组件和废弃储能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和废电子器件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变电站应采取防晕降噪和电磁防护措施,优化布置并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光伏发电场厂界、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升压站围墙外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防止电磁和噪声扰民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