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4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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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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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玛纳斯县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 |
昌吉州玛纳斯县 |
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设固废填埋场1座,总设计规模为68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265亩 ,包括拦渣坝工程、防渗工程、排水工程、储运工程、封场工程。本填埋场类型为Ⅱ类工业固废贮存、处置。 废物入场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重金属禁止入场。 玛纳斯县塔河工业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处置去向主要依托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储存库,目前,嘉润固废储存库接近设计库容,嘉润固废储存库面临封场。为解决玛纳斯县工业园区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现状处置问题,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玛纳斯县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 本项目固废填埋场选址于嘉润固废储存库剩余空地范围内,属于嘉润储存库整体设计范围内,本项目依托嘉润固废储存库设施主要为拦渣坝坝体、库区的排水设施、渗滤液收集设施。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道路扬尘,通过道路硬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措施进行防治;场区填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扬尘,通过埋场压实、定期洒水、设置防尘网等措施进行防治。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填埋场渗滤液和生活污水,渗滤液经防渗渗滤液收集池加药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填埋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表2中B级标准后用于库区绿化,冬季由吸污车运至玛纳斯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车型、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设置管理用房,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检查,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做好入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不相容的固体废物按照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 (五)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防治措施。项目填埋区基底和边坡防渗利用天然防渗层加人工防渗层材料进行防渗处理,膜上保护层为无纺土工布,主防渗层为1.5mm厚HDPE土工膜,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2cm/s);膜下保护层为无纺土工布。施工期开展环境监理,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防渗设计规范和操作规范施工,按要求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 (六)生态保护措施填: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表扰动面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降低水土流失。填埋作业完毕后,进行封场管理,封场措施和封场后的运行管理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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