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拟审批公示(2022.4.6-4.8-表)萨102、萨103、萨104、萨105井组钻试工程(变更)
发布日期: 2022-04-06 16:07:3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4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4 6 --4月 8 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萨102、萨103、萨104、萨105井组钻试工程(变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红山子村/头工街西村/十八户村,工程位于准噶尔盆地阜康断裂带东段吉南凹陷萨102井组、萨103井组、萨104井组和萨105井组,行政隶属于吉木萨尔县,萨102井组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南约10.3km,萨103井组位于吉木萨尔县城东南约11km,萨104井组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南约9.6km,萨105井组位于吉木萨尔县城东南约10k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4.8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72153m2,均为临时占地。建设内容:本次拟新钻16口井,均为水平井萨102井组设计井深分别为3524.2m、3415.77m、3534.43m和3451.2m,萨103井组设计井深分别为2866.43m、3156.1m、2845.7m和2941.3m,萨104井组设计井深分别为3500m、3459.64m、3562.5m、3533.41m,萨105井组设计井深分别为2769.7m、2819.6m、3100.2m、2955.5m,钻井期共计520天。萨102和萨104平台井场用地47600m2(71.4亩);萨103平台井场用地18140m2(27.21亩);萨105平台井场用地37322m2(55.98亩),钻井期:520天

单井试油期:180天。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应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同时应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许可手续。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采用洒水降尘;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污染物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工程钻井过程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置后,液相循环使用。试油期洗井废水入罐,拉运至吉祥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严禁直接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生活营地内的防渗污水收集池,钻井结束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油基钻井液及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并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钻井液由钻井液服务公司回收,送至下个井场用于新钻井液的配置,不外排。产生的油基岩屑为类别HW08含油危废(废物代码:071-002-08),由密封储罐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废转运及处置;压裂返排液入方罐,拉运至吉祥联合站,上清液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标准限值后回注油藏;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