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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2.2.16-2.18表)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2-16 12:53: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21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16--2月18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吉木萨尔县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干馏厂厂区内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66平方米,总投资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桶中遗留的废矿物油挥发产生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VOCs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废水产生。劳动定员从原厂进行调剂,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原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区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沾染废矿物油的手套等劳保用品和废棉纱按危险废物管理,分类收集后同废油桶一起存放在危废贮存库中一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改造,场地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沟、事故应急池(0.5m3)、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门窗进行加固)、大门设置标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制定危废管理制度,张贴对应的环保标识标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