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2月1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0日--2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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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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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灰渣倾倒场地治理项目 |
奇台县吉布库镇达坂河村,,G7京新高速路南侧,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89°30′22.725″,N43°54′38.409″ |
奇台县瑞丰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新天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拟治理的污染区面积5700m2,就地回填的采砂坑坑底面积11075m2,坑口面积26183m2,平均深度23m。拟填埋处置非法倾倒的粉煤灰13948t,炉渣3000t,体积约1.1万m3。灰渣移除后,项目拟清除堆放区表土面积5700m2,深度0.5m,土方量约0.3万m3。回填作业完成后覆盖砂砾层抑尘,覆盖层厚度5cm,面积约12000m2,填埋作业结束后,坑地标高提升约0.75m。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卸料平台、防渗工程、防渗层渗漏监控系统、地下水监测井。本次环评仅限于灰渣倾倒场地治理,原有矿坑地质恢复项目由砂石矿业主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废气主要为灰渣坑内转移、清除表土等过程产生的扬尘。灰渣治理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水雾喷淋等扬尘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逸散量。治理作业结束后覆盖砂砾层封场。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灰渣倾倒场地治理工作结束后即封场,不投入运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土方就地回填或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的影响防治措施。对采坑治理区进行防渗处理,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渗材料,开展施工前环境监理,保证施工质量。设置防渗层渗漏监控系统,在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监测计划,防止渗滤液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表扰动面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降低水土流失。治理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恢复。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防渗设计规范和操作规范施工,定期进行泄漏检测,做好治理区排水工作。按要求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运行期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等级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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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丰乐农业有限公司滴灌带地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内庭园路东侧,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89°12′10.28″,N43°57′8.74″ |
吉木萨尔县丰乐农业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包括建设废旧塑料造粒区、滴灌带生产车间及地膜生产区、原料区及沉淀池、循环水池的建设等,建设滴灌带生产线10条、地膜生产线1条、破碎造粒生产线2条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滴灌带1500吨、地膜450吨,年颗粒产能为5000吨。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废气主要来自于废旧滴灌带破碎、物料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旧塑料造粒工序、滴灌带挤出成型工序、地膜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针对物料堆放采用建设简易厂房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针对废旧滴灌带破碎采用湿法破碎降低粉尘产生量,对造粒工序采用集气罩+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对滴灌带挤出成型、地膜吹塑成型工序采用集气罩+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每年集中排放一次,经园区污水处理管网排入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冷却水通过防渗冷却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管网接入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通过屏蔽、隔声、减振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废旧滴灌带时产生的泥沙、电加热造粒工段废滤网、滴灌带定型时产生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地膜定型时产生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等;清洗废渣及泥沙委托拉运至吉木萨尔县一般固废填埋场、废滤网要求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滴灌带及地膜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废活性炭、废灯管及废润滑油等危废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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