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昌吉州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与服务水平,结合全州实际,我局研究修订了《昌吉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西部庭州网站http://www.c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保护-公示中心”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
联系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莫皓然
电 话:0994-2325238
邮 箱:88043839@qq.com
附件:1.《昌吉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2.《昌吉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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