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拟审批公示(2021.11.26-11.30表)新疆阜康市规划四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新疆阜康市规划五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
发布日期: 2021-11-26 18:37: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11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26--11月30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阜康市规划四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

新建

阜康市北部准格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东部,阜康市城区17°方位,距离阜康市直线距离78km处。

总投资40084.78万元,环保投资1517万元,占总投资的3.78%;占地面积2680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本矿山开采产品为石英砂,矿区面积2680000平方米;年开采石英砂原矿180万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全矿区服务年限20.03年,首采区服务年限8.61年。矿区采用台阶式开采,用挖掘机自上而下分层挖掘采装,自卸式汽车对矿石进行运输。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开采扬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等。配套移动式雾炮机,对开采点、堆场、地表覆盖砂集中堆场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地表覆盖砂集中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并用苫盖遮挡,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场区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进出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环保厕所,配套10m³防渗储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平整和硬化厂内道路、禁止鸣笛、合理设置车辆进出通道、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阶段性开采结束后,将地表覆盖砂全部有序清运至露天采坑回填覆盖,以恢复当地生态环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阜康市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进行裸露坡面植被恢复,因地制宜做好矿区的绿化工作;矿区周边及进场道路两侧设置宽度不低于5m草方格固沙,并播撒草籽。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输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道路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闭矿期针对露天采场地进行回填,对露天采场回填区域和上部台阶,采取机械平整,进行覆土植被恢复,沿露天采场边界设置围栏,并安装相应的警示牌。对堆场进行平整、覆土、植被恢复(种植当地乡土物种)、使其基本恢复原土地利用功能,达到与周边环境一致。

2

新疆阜康市规划五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

新建

阜康市北部准格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东部,阜康市城区17°方位,距离阜康市直线距离78km处。

总投资31048.46万元,环保投资1047万元,占总投资的3.37%;占地面积2090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本矿山开采产品为石英砂,矿区面积2090000平方米;年开采石英砂原矿180万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服务年限10.64年。矿区采用台阶式开采,用挖掘机自上而下分层挖掘采装,自卸式汽车对矿石进行运输。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开采扬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等。配套移动式雾炮机,对开采点、堆场、地表覆盖砂集中堆场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地表覆盖砂集中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并用苫盖遮挡,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场区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进出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环保厕所,配套10m³防渗储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平整和硬化厂内道路、禁止鸣笛、合理设置车辆进出通道、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阶段性开采结束后,将地表覆盖砂全部有序清运至露天采坑回填覆盖,以恢复当地生态环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阜康市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进行裸露坡面植被恢复,因地制宜做好矿区的绿化工作;矿区周边及进场道路两侧设置宽度不低于5m草方格固沙,并播撒草籽。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输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道路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闭矿期针对露天采场地进行回填,对露天采场回填区域和上部台阶,采取机械平整,进行覆土植被恢复,沿露天采场边界设置围栏,并安装相应的警示牌。对堆场进行平整、覆土、植被恢复(种植当地乡土物种)、使其基本恢复原土地利用功能,达到与周边环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