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17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0994-2267821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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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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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台油田北10井区头屯河组油藏东南部扩边开发工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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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701井零散气回收加工项目 |
阜康市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腹地准噶尔盆地中央坳陷阜康凹陷东部北斜坡 |
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万资嘉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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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 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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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三台油田北10井区头屯河组油藏东南部扩边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701井零散气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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