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11月5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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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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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丁香园北区扩建1台7MW燃气常压热水锅炉项目 |
扩建 |
新疆昌吉市丁香园北区地下车库 |
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6.92m2。 |
建设内容:拟新增1台7MW燃气常压热水锅炉(锅炉房原有3台7MW燃气锅炉),扩建后负担丁香园北区、丁香园东区的供暖,总供暖面积为44万m2。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废气污染物SO2、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50mg/m3、颗粒物:20mg/m3)的要求。项目拟采用加装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原有3台锅炉及新建锅炉的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50mg/m3的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量。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盐类,不含有害物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全部置于地下车库,起到一定程度的隔声降噪作用,项目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会对锅炉软水系统中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每四年更换一次,会产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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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郁金香小区新建燃气锅炉房(2台8.4MW燃气常压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
新建 |
新疆昌吉市郁金香小镇地下车库 |
总投资3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30.16m2。 |
建设内容:拟新建2台8.4MW燃气常压热水锅炉,负担整个小区的供暖,总供暖面积为14万m2。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SO2、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50mg/m3、颗粒物:20mg/m3)的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加装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50mg/m3的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盐类,不含有害物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全部置于地下车库,起到一定程度的隔声降噪作用,项目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会对锅炉软水系统中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每四年更换一次,会产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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