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拟审批公示(2021.8.23-8.25表)石西油田石西1-陆南1井区石炭系油藏评价井项目(昌吉市境内)
发布日期: 2021-08-23 18:54: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82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823--8月25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西油田石西1-陆南1井区石炭系油藏评价井项目(昌吉市境内)

昌吉市,距昌吉市约145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369.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6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550m2,均为临时占地。部署评价井3口,分别为石西 104井、SH1666井、SH1667井,三开井身结构,单井设计井深均为4936m,钻井总进尺14808m。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及伴生气放空燃烧废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试油期伴生气通过排气管线管输至放散管燃烧放空,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若天然气量较大时采用临时地面铺设管线将天然气导入就近生产管网,或采取撬装天然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

2、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中,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对含水层进行固封处理有效保护地下水层;井场排放的水基岩屑均进罐;井场油罐、发电机、材料堆场、岩屑储罐和岩屑临时堆放区等关键部位均采用防渗膜防渗。试油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钻井作业时产生的钻井泥浆、岩屑、废油。钻井泥浆、岩屑经不落地系统处理达标,钻井泥浆循环使用,剩余部分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钻井固体废弃物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7-2017),用于铺设油区内部道路、铺垫井场。钻井产生的废油为 HW08 类含油危废(废物代码:071-001-08),用废油罐收集,施工结束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各种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占地,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划定路线,禁止乱碾乱轧;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完井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尽量利用井场及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弃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按要求对占地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