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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文件(2021.4.30-5.6书)玛纳斯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填埋场项目
发布日期: 2021-04-30 17:25:0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43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430--5月6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昌吉州玛纳斯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填埋场建设项目

 

位于玛纳斯县红沙湾东侧胡家沟内,行政规划隶属于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嘉润固废处理场东侧

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建设、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工程建设、办公管理区综合楼以及其他辅助工程。生活垃圾日填埋量为200t/d;设计填埋总库容110万m3;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为13.7年。填埋场工艺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流程、填埋工艺、渗滤液处理工艺。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①库区填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烷、二氧化碳、硫化氢和氨等;②运输车辆倾倒垃圾时排放的扬尘;③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④食堂油烟

防治措施:①库区填埋废气采用导气石笼、收集管组成的气体导出、收集及其处理系统,用甲烷报警器和燃烧装置进行处理;②库区填埋恶臭:库区及时覆土,点燃排放,喷洒除臭剂,填埋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③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渗滤液处理站内设置喷雾除臭装置,沿场区四周设置喷头,其中在反硝化池加密喷头数量,定期喷洒除臭剂,减轻臭气对环境影响;④扬尘污染:采用密封垃圾车,配备保洁车辆,对场内道路及作业区采取洒水等保洁措施,卫生填埋场作业面及时覆盖,种植绿化带,控制扬尘扩散;⑤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排放标准:扬尘污染执行《大气污染物有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规定的标准值。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①垃圾渗滤液;②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③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④渗滤液处理站浓缩液。

防治措施:①垃圾渗滤液: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规模30m3/d,工艺为:预处理(混凝沉淀)+厌氧处理系统(UASB)+生化处理(硝化反硝化(A/O)、MBR膜生物反应器)+深度处理(纳滤、反渗透),经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季储存于渗沥液调节池;车辆冲洗废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均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季储存于渗沥液调节池;浓缩液收集后回喷于填埋库区。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 2 的浓度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中限值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和消音器。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渗滤液处理过程各种耗材的废包装袋、渗滤液处理过程中定期更换的废膜、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含水率满足要求后运送填埋场进行填埋;废包装袋属于可回收废纸(箱)等的收集后出售,不可回收就近送至填埋场填埋;渗滤液处理站更换的膜柱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可直接送入卫生填埋场填埋,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设计、施工要求做好填埋场库区防渗工程,设置防渗衬层渗漏检测系统。设置渗滤液导排系统,按《报告书》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