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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文件(2021.4.12-4.14表)准噶尔盆地吉南凹陷萨2块、萨3块、台7块钻试工程、准噶尔盆地东部隆起石树沟凹陷石树区块5个井组钻试工程、石钱101井、石钱102井钻试工程
发布日期: 2021-04-12 12:06:0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41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412--4月14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准噶尔盆地吉南凹陷萨2块、萨3块、台7块钻试工程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城南约2.5~11.93k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74203平方米,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9.52万元新钻3口预探井,7口评价井,井型为直井及定向井,设计井深2627.01m ~3830.36m 。10口井钻井期共计448天,单井试油周期180d。本项目环评仅限于工程钻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另行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应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项目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置后,液相(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井下作业必须采取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全部回收,采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吉祥联合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采用无害化水基钻井液,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使用,固相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2

准噶尔盆地东部隆起石树沟凹陷石树区块5个井组钻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城北约73~88k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17699平方米,总投资6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8.84万元新钻1口预探井,15口评价井,井型为水平井,设计井深3714.83m ~4422.65m 。16口井钻井期共计816天,单井试油周期180d。本项目环评仅限于工程钻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另行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应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项目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置后,液相(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井下作业必须采取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全部回收,采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吉祥联合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采用无害化水基钻井液,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使用,固相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3

石钱101井、石钱102井钻试工程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将军庙北约20.6k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0万元,项目占地40423.77平方米。新钻2口评价井,石钱101井、石钱102井均为直井,设计总进尺8730m。本项目环评仅限于工程钻试期,周期为180天,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另行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应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项目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置后,液相(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井下作业必须采取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全部回收,采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吉祥联合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清运至奇台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采用无害化水基钻井液,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使用,固相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奇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