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0月1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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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呼图壁县久筑砂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石梯子乡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
昌吉州呼图壁县石梯子乡西南方向 6.5km处,距离呼图壁县中心直线距离28km |
呼图壁县久筑砂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2座露天采矿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选矿筛分车间、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等。 年开采砂石料总量为50万m3,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露天采矿方式。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无组织扬尘采用洒水、遮盖、围挡等方式。 对砂石料破碎筛分粉尘设置袋式除尘器和15米高排气筒,并封闭加工。有组织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生活区修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2B级标准后,拉运至水源保护区下游进行浇灌。 针对水洗工段设置防渗沉淀水池,生产废水收集全部排入防渗沉淀水池处理,上清液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主要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车辆限速行驶和少鸣喇叭等。厂界噪声质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清单。弃土场合理堆放,表层土单独堆放,最终回填。沉淀池底泥清掏后回填矿坑。除尘器收集粉尘回填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妥善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 (五)生态防治措施 项目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结合开采计划,采用分区滚动开采方式,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对分区开采完毕的采区及时回填平整、播撒草籽,适当洒水,自然恢复地表植被。开采结束开展闭矿期生态恢复工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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