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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鸿裕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铅蓄电池收储点运营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28 17:12: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新疆鸿裕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铅蓄电池收储点运信息的

根据原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落实我区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意见》新环发2017〕160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 贮存和转移管理(试行)>的通知新环字2018〕9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废铅蓄电池收集 贮存和转移活动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198号)等文件精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对新疆鸿裕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核查,认为该单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 贮存和转移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意新疆鸿裕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运营活动。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申请经营方式:收集废铅蓄电池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49(900-044-49)

申请经营总经营规模:收集废铅蓄电池1850吨/每年,含铅废物代码为HW49(900-044-49)。

 

收储中心

对应暂存点

备注

收储中心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暂存点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52324-00-001

新疆鸿裕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玛纳斯县城东工业园会清源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刘佳

18699473168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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