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公示
我州已完成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二、二十三项问题的整改措施“(昌吉市)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昌吉市)强化科技支撑。”“(阜康市)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三项措施的整改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办[2018]14号)中《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资料台账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秉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共七天。
受理部门: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4-2590740
联系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附件: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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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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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昌吉州昌吉市2015年、2016年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尤其是2016年,昌吉市采暖期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较2014年上升49.1%。 |
到2020年,昌吉市PM2.5浓度达到《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新政发〔2016〕140号)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7年下降15%。 |
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2018年5月底前,拆除昌吉市衡鑫热力3台共50蒸吨燃煤锅炉,拆除昌吉热力九分公司2台共26蒸吨燃煤锅炉,拆除屯河聚酯公司2台共13蒸吨燃煤锅炉,合计减少燃煤17600吨。2018年底前完成华电新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昌吉热电厂全工况脱硝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各类工业源治理提标改造,实现持续稳定达标,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超标排放企业。 |
昌吉市分别于2017年10月5日、2018年5月20日、2017年10月28日拆除了昌吉市衡鑫热力3台共50蒸吨、昌吉热力九分公司2台共26蒸吨、屯河聚酯公司2台共13蒸吨燃煤锅炉;华电新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昌吉热电厂分别于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1月7日完成了1号、2号机组全工况脱硝改造;昌吉市火电、水泥、煤炭、制糖、食品油加工等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共9家,企业污染物检测达标,并逐一进行了现场监察、验收;昌吉市对其他84家工业企业,通过“双随机”制度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昌吉市在线监控企业5家,除启停机等情况,均能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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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昌吉州昌吉市2015年、2016年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尤其是2016年,昌吉市采暖期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较2014年上升49.1%。 |
到2020年,昌吉市PM2.5浓度达到《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新政发〔2016〕140号)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7年下降15%。 |
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实施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2018年2月底前完成大气污染物网格化监测网络建设,为实现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提供科技支撑。 |
2017年4月,昌吉市委托上海麦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昌吉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及源解析项目》;2018年4月,完成了该项目,并形成了《昌吉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技术报告》;2018年12月,昌吉市召开验收评审会完成了项目验收。昌吉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成果为昌吉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及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供了科技支撑。 昌吉市开展了大气污染物网格化监测工作,依托昌吉州大气污染物网格化监测网络项目建设,在昌吉市辖区内布设了60个网格化监测设备。2017年12月,昌吉州环境监测站委托泛测(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昌吉州大气污染物网格化监测网络项目建设;2018年1月31日-2月10日,泛测(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昌吉市布设了60个监测点位,主要监测PM10、PM2.5两个参数;2018年2月底,昌吉州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项目完成了项目验收。依托大气污染物网格化监测项目,昌吉市可对区域内自发产生的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对区域传输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进行轨迹监控。昌吉市根据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结果,及时调度各相关单位做好大气污染源管控工作,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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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阜康市2015年、2016年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尤其是2016年,阜康市采暖期PM10平均浓度较2014年上升65%。 |
到2020年,阜康市PM2.5浓度达到《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新政发〔2016〕140号)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7年下降15%。 |
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2018年底前完成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天龙矿业有限公司全工况脱硝改造工程,完成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家燃煤火电企业57万千瓦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全工况脱硝改造。严格落实《昌吉州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各类工业源提标改造,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超标排放企业。 |
阜康市于2018年底前完成了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天龙矿业有限公司全工况脱硝改造工程,完成了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家燃煤火电企业57万千瓦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全工况脱硝改造。 阜康市梳理排查了辖区内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垃圾焚烧厂、电解铝、棉浆粕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治理设施技术落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制定了治理改造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了改造任务;阜康市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管企业,定期开展日常环境监察和污染物监测,同时结合在线监控数据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阜康市通过制定实施《阜康市2019年度日常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关于对阜康市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常态化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因管理超标的排污企业,严厉查处。阜康市完成了该项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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