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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文件(2020.7.9-7.15表)准东石树沟井组、阜康新民医院、华能100MW光电
发布日期: 2020-07-09 13:02: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79日我局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9日-20207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0994-2267821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华能新疆吉木萨尔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吉木萨尔县

华能新疆吉木萨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7-9

2

阜康市新民医院建设项目

阜康市乌奇西路

阜康市新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020-7-9

3

准格尔盆地东部隆起石树沟凹陷石树1-1井组钻试工程

吉木萨尔县城北约87K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7-9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