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日--6月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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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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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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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盛美达标牌制造有限公司喷漆和喷塑生产线建设项目 |
阜康苏通小微创业园,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地理坐标为东经 87º49′9.68";北纬 44º09′24.20"。 |
新疆盛美达标牌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中新未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为扩建,在原有生产车间增加 1 条喷漆生产线和 1 条喷塑生产线生产线及60m2喷漆房。项目生产年用水性漆16吨、塑粉2吨。厂房及办公室,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喷漆、晾干工序须采用密闭方式,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采用内循环水帘柜处理,采用UV光解+活性炭法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 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制要求。运营期自行监测须符合环境监管的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漆工序内循环水帘柜,设置“絮凝剂AB+活性炭棉+沉淀”防渗循环水池,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阜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生产厂房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水性漆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无害化处理。 (五)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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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海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
呼图壁县工业园区新疆海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区地理坐标为东经86°35'26.22",北纬44°15'46.41"。 |
新疆海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绿佳源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包括改造原有98m2废矿物油原料储存间,单次临时储存量为20吨。新建1间45m2废白土暂存间,用于贮存废白土及油泥,废白土年累计储存量为200t,油泥年累计储存量为1t。配备地面防渗系统、围堰、导流槽、收集槽及供电、消防等设备。项目占地面积143 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 |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及《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及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施工建设。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期间的环境风险管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须进行分区存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废矿物油无组织挥发厂房非甲烷总烃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制要求。 (三)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不得在暂存间内进行废矿物油容器的清洗,不得对厂房地面进行清洗,营运期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建设导流槽及废油收集池,收集的废液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要求贮存处理。 防止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做好防渗处理,贮存区域地面、围堰、墙裙、导流槽、收集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10 -7 cm/s,贮存区渗透系数小于 10 -10 cm/s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厂房隔音、减速慢行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建设期间每周将施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报备并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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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方正建材厂建设项目 |
阜康市产业园阜东一区 |
阜康市方正建材厂 |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库房、喷漆房等。建成后年加工客房家具1500套、办公桌椅60000张、办公屏风20000m2。 主要工艺流程为:木板-开料-板材加工-打磨-订制组合-喷漆-晾干-组合-包装-出厂。原料用量:水性漆4t/a;白乳胶0.5t/a.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2007)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的浓度限值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喷漆产生的VOCs经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和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过程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粉尘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规定。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设备,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空置原料桶、水性漆渣、粉尘渣、木质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含油抹布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储存,空置原料桶定期交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漆渣和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粉尘渣、木质边角料、布料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标准要求分类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立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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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智坤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 |
新疆中泰矿业公司90万吨电石生产厂区内 |
新疆汇智坤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在新疆中泰矿业公司90万吨电石生产厂区内5000 m2空地上利用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炭材粉末筛下物、除尘灰、净化灰等固体废物,加入玉米淀粉,实现年生产加工10万吨炭材粉末的压球生产线。 工艺:(1)原料储运系统通过气力输送密闭原料仓。(2)经密闭皮带输送机与玉米淀粉、水等按一定比例自动计量后送入混合搅拌系统。(3)达到成型指标的煤料通过成型机压制成不同产品规格的球型。(4)压制成型的型煤输送至烘干机内,由沸腾炉系统供给120℃的热风烘干后冷却后送至电石炉车间。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沸腾炉燃烧尾气:沸腾炉燃料使用新疆中泰矿业公司90万吨电石生产厂区内的电石炉尾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60mg/m³)。 无组织粉尘:项目原料采用密闭原料仓并设喷雾降尘装置、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廊道输送,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粉尘1.0mg/m3的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工程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管网集中排入新疆中泰矿业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主要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通过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沸腾炉烘干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水泥厂作为原材料使用;不合格的筛选品回用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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