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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24 18:19:13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推荐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环境应急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我局组建环境应急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县市、园区有关部门、企业适合从事环境应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推荐申请。

(二)推荐专业。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管理、石油化工、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管理、废水、废气治理、地质等领域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行业情况和动态,专业精通,具有较丰富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经历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四)年龄原则不超过65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和相关活动。

三、入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退休人员可以自我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提交材料。申请入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单位推荐的专家,经单位部门审查,在申请表上填写 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退休证明(仅退休公务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

申请入库的人员需尽快与所在县市(园区)生态环境部门或州生态环境局联系, 2020年 56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三)资格审核。

1.初步遴选和资格确认。各县市、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对本行业范围内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初步遴选和资格确认。

57日前,各县市、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将初审后的申请材料及《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57634@qq.com

2.审核审定公布。我局将按照专业分类对口、就近调用的原则,根据推荐单位意见和日常掌握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经审定批准后发布聘用公告同时告知推荐单位和个人,并颁发聘书。


联 系 人:袁 飞,0994-2343332,通讯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科


附件:1.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专家信息汇总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1


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现从事专业


所在地区


工作单位

请填写到二级名称,如 XX 大学(学院)XX 学院(系、所、中心)

通讯地址


单位电话



电子信箱




行业领域

(可选多项)

 应用化 精细化 化学工程与 生物科 气科学

生态 环境科 环境法 环境 环境工 安全工程

制药工 水文与资源工 矿物加工 给排水工 石化

重金水利 海岸 地质 环境风险评

应急管 环境影响 (注明具体行)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果,不超过

600 )

1.教育背景



2.工作经历



3.主要成果














申请人签字: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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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专家信息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 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所学专业


现从事行业


所在地区


行业领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备 注







































































联系 


—5—
























抄送: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423日印发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环境应急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我局组建环境应急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县市、园区有关部门、企业适合从事环境应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推荐申请。

(二)推荐专业。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管理、石油化工、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管理、废水、废气治理、地质等领域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行业情况和动态,专业精通,具有较丰富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经历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四)年龄原则不超过65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和相关活动。

三、入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退休人员可以自我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提交材料。申请入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单位推荐的专家,经单位部门审查,在申请表上填写 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退休证明(仅退休公务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

申请入库的人员需尽快与所在县市(园区)生态环境部门或州生态环境局联系, 2020年 56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三)资格审核。

1.初步遴选和资格确认。各县市、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对本行业范围内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初步遴选和资格确认。

57日前,各县市、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将初审后的申请材料及《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57634@qq.com

2.审核审定公布。我局将按照专业分类对口、就近调用的原则,根据推荐单位意见和日常掌握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经审定批准后发布聘用公告同时告知推荐单位和个人,并颁发聘书。


联 系 人:袁 飞,0994-2343332,通讯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科


附件:1.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专家信息汇总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1


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现从事专业


所在地区


工作单位

请填写到二级名称,如 XX 大学(学院)XX 学院(系、所、中心)

通讯地址


单位电话



电子信箱




行业领域

(可选多项)

 应用化 精细化 化学工程与 生物科 气科学

生态 环境科 环境法 环境 环境工 安全工程

制药工 水文与资源工 矿物加工 给排水工 石化

重金水利 海岸 地质 环境风险评

应急管 环境影响 (注明具体行)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果,不超过

600 )

1.教育背景



2.工作经历



3.主要成果














申请人签字: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4—




附件 2



专家信息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 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所学专业


现从事行业


所在地区


行业领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备 注







































































联系 


—5—
























抄送: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4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