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2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7日--4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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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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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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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天润热力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城区供热工程 |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南路(修造厂院内) |
昌吉天润热力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工程内容为由原有的1台70MW的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29MW的燃煤备用锅炉扩建为1台70MW的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29MW的燃煤热水锅炉。同时配套脱硝、脱硫、除尘设备,储煤场、给排水、供电、上煤系统、除渣系统等设施。供热范围为文明路以南,东沙河以西,西沙河以东范围内,供热面积140万m2。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29MW锅炉烟气处理措施采用陶瓷多管+布袋除尘,双碱法处理工艺脱硫和SNCR工艺脱硝;70MW锅炉烟气处理措施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处理工艺脱硫和SNCR工艺脱硝,两台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同一个50m高烟囱排放。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72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排放限值(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0mg/m3、300mg/m3、300mg/m3和0.05mg/m3)的要求。 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储煤场改建为全封闭储煤场。确保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标准(颗粒物厂界浓度不高于1.0mg/m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水包括锅炉排污废水、软水系统再生废水和脱硫废水等,锅炉排污废水、软水系统再生废水排至循环水池后,作为二次水用于除渣及脱硫脱硝装置,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脱硫废水经设备自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作堆场抑尘和除渣系统除渣水使用;生活污水直接排至城市下水管网。一座500m3循环水池处理生产废水。循环水池应做好防渗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和消音器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煤锅炉燃烧后的锅炉灰渣和脱硫工艺中产生的脱硫渣和粉煤灰,均属于属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水处理系统离子交换器更换下的废树脂属于危险废弃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5、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62.6t/a,NOX:97.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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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双源热力有限公司(原吉木萨尔县鸿顺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
原吉木萨尔县鸿顺锅炉房厂内 |
吉木萨尔县双源热力有限公司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的1台10t锅炉,保留原有的1台20t(备用)、1台30t锅炉,同时扩建1台40t。 每台锅炉各配备1套二级除尘系统;新建脱硫系统;1套SNCR脱硝系统等。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烟尘、S02、NOX)经过SNCR法脱硝系统处理后进入双碱法脱硫系统进行脱硫,最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2、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废水及软化水装置反冲洗水,设置循环水池,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在密闭厂房内,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硫石膏、锅炉灰渣、除尘灰、废润滑油、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1)脱硫石膏 本工程采用钠基脱硫剂进行塔内脱硫,本钠钙双碱法脱硫工艺,以石灰浆液作为主脱硫剂,参考有关规范要求,产生脱硫石膏666t/a(每削减1tSO2产生脱硫石膏2.7t),全部作为制作保温材料原材料回收利用。 2)锅炉灰渣和除尘灰 本项目产生的灰渣为4726.07t/a,除尘灰791.12t/a。灰渣,除尘灰暂存,定期由自卸车运出全部综合利用。 3)废润滑油 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废矿物油,产生量0.5t/a,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4)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软化水处理系统更换废树脂,产生量约0.3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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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双源热力有限公司(原吉木萨尔县庭州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
原吉木萨尔县庭州锅炉房 |
吉木萨尔县双源热力有限公司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在原有的2台65t锅炉基础上,新建1台65t锅炉(两备一用)。 主要建设:新建1套脱硝系统,并对原有的脱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陶瓷多管除尘系统拆除,新建布袋除尘系统。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烟尘、S02、NOX)经过SNCR法脱硝系统处理后进入双碱法脱硫系统进行脱硫,最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排气筒高度60m。 2、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废水及循环水系统排水,设置循环水池,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在密闭厂房内,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灰渣、除尘灰、废润滑油、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1)脱硫石膏 本工程采用钠基脱硫剂进行塔内脱硫,本钠钙双碱法脱硫工艺,以石灰浆液作为主脱硫剂,参考有关规范要求,产生脱硫石膏1345.22t/a,全部作为制作保温材料原材料回收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锅炉灰渣和除尘灰 本项目产生的灰渣为9564.66t/a。除尘灰1599.6t/a。灰渣、除尘灰暂存,定期由自卸车运出全部综合利用。 3)废润滑油 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废矿物油,产生量约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4)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软化水处理系统更换废树脂,产生量约0.5t/a,属于危险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900-015-13“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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