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19年12月30日,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我州决定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时将自治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3日,昌吉州高空逐渐受高压脊控制,逆温层逐渐加强,污染扩散条件转差。预计1月4日污染扩散条件略有好转,5日-6日,逆温加重,污染扩散条件不利,区域城市将持续重污染天气,并达到橙色预警级别。
根据《关于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19]157号)《昌吉回族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昌州政办发〔2019〕57号)有关要求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预测和专家会商意见。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时启动橙色预警。
预警期间,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州、县(市)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全州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提高医疗接诊效率。
现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节约用电,停止开放景观灯光。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鼓励大家绿色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大家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为了我们共同的蓝天,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为昌吉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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