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日--9月4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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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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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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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彩南作业区集中处理站工艺优化改造工程 |
行政隶属阜康市,西南距昌吉市约135km,南距阜康市市区约95km。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原油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在已建原油处理区内进行,停用已建2800kW热稳定装置,在多功能处理器进口处新增加药点,将2台已停用的2350kW自动燃烧器更换为2台500kW自动燃烧器,新建除油器1台、压力缓冲罐1座。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定期洒水,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合格油品,并对其进行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行;营运期,自动燃烧器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燃烧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原油处理系统由开式流程改为密闭流程,减少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项目建成后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定期对站内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确保NMHC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的要求;在管汇阀门、法兰等连接处的泄露或设备超压放空等处排放的NMHC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 (二)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设备、边角料和施工废料、包装物等建筑垃圾。施工期固废应按规定分类堆放保存,施工结束后,废旧材料及设备应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就近拉运至符合环卫部门要求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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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呼图壁储气库 HUHWK15、HUHWK16 等 4 口井钻井工程 |
距呼图壁县东约7km,东南距乌鲁木齐市约 78km,隶属呼图壁县与昌吉市管辖。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一)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部署评价井5口,其中 HUHWK15、HUHWK16、HUHWK17、HUHWK18 井设计井深均为4300m,HUK30 井设计井深为 3600m。 (二)钻井过程 井场及井场道路建设→钻井→试油→完井和封井。 |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工作,本工程占用工业用地面积约 66000m2,未占用耕地;在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减少对土壤和植物的破坏;本工程建设结束后,对扰动造成的地表土壤破坏进行平整,井场内部硬化或覆盖砾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在有油气可能散发、泄漏的场所均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及压力检测器,及时发现有害气体泄漏情况,便于及时处理。项目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强化废水治理措施落实。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钻井废水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钻井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井下作业产生的废酸化液、压裂液、洗井废水等,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至新疆油田采油二厂51号原油处理站处理统一处理。井场不设生活区营地,不产生生活废水。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工程委托新疆基蓝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对非磺化水基泥浆和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收集,钻井废弃泥浆、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装置进行分离。分离后的剩余泥浆由钻井公司回收处理后再利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均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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