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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12.04-12.10)
发布日期: 2018-12-04 16:43:1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12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呼图壁县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品油油库项目

本项目位于呼图壁县工业园大丰化工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 44°15'44.27"N,86°34'51.13"E

呼图壁县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设置3个2000m3和6个1000 m3的汽油储罐,设置1个2000m3和6个1000m3的柴油储罐,用于存储油品,汽油储存量为12000t,柴油储存量为8000t。储罐均为内浮顶,零位罐均为卧式埋地罐。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回收处理后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在发油区、各罐顶各设置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为200m3/h,油气处理效率≥98%,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mg/m3。

三、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呼图壁县工业园西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油罐切水为10m3/次(预计三年一次),此部分油罐废水直接交由炼油厂带走处置。油罐清洗水约为20m3/次(预计三年一次),属于含油污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专业人员清洗,不落地,直接由处置单位带走。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泵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设置减震设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油罐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20m3/次(预计三年一次),油罐切水为10m3/次(预计三年一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的规定,油罐清洗废水属于HW08中251-001-08“清洗油罐(池)或油件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油罐清洗废水不落地,直接由处置单位带走,并委托相关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固废的运输转移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