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2018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18-11-22 15:49:5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1、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5%,第季度应检查6家企业,实际检查企业7家次,完成最低抽查比例。

2、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5%,第季度应检查26家企业,实际检查企业28家,完成最低抽查比例。

3、特殊监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50%,第季度应检查10家企业,实际检查企业10家,完成最低抽查比例。

季度,昌吉州环保局抽查重点排污单位7家,抽查一般排污单位28家,抽查特殊监管单位10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