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9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昌吉州环保局环评科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邮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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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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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志昊木业有限公司建设3万套工程木门及2万件展柜家具生产线项目 |
项目位于阜康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纬一路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87º50′5.41″,N44º09′12.90″。 |
新疆志昊木业有限公司 |
新疆力源信德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26705㎡,建筑面积为8935㎡,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蒸汽房(换热站)、门卫室等配套设施。环保设施包括布袋除尘器、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化粪池及循环水池。建设规模为年产工程木门3万套,展柜家具2万件。 |
一、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冷压机、循环泵、引风机、冷却塔等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垫、软连接口等措施降噪。 (二)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木屑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废砂纸等一般固废进行填埋处理。漆尘、废漆渣、废活性炭、费蜂窝过滤纸、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新疆力源信德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该厂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去限值要求。 (二)项目一般生产固废产生量约10.2t/a,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5t/a,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12t/a.其中边角料、木屑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运至园区垃圾填埋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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