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1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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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昌吉高新区50万m³生态调节蓄水池项目 | 昌吉高新区(腾飞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 | 新疆万水汇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辅助工程依托政府已建管网和绿化灌溉系统,主要新建一座50 万m3 中水库及配套进出水管网。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管线施工临时性占地为城区道路,施工期间对现有的自然植被产生破坏极少,弃方在施工作业带内就地进行平整并绿化后,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水库工程占地包括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用地,永久性占地改变了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施工作业时的临时占地须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当地的植被。 二、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态调节蓄水池采取钢性及柔性防渗,且储存的尾水为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标准,且采取了防渗措施,且入渗量很小,因此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几乎无运营噪声产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且周围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理生态调节蓄水池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几乎不会对项目周边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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