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昌吉团场110千伏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示8月9日-8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8-08-09 14:26:0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昌吉团场110千伏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昌吉团场110kV变电站新增1台主变,主变容量为50MVA,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扩建2个35kV出线间隔,扩建6个10kV出线间隔;新建团场至吉木萨尔110kV线路1回,线路全长为22.354km,其中新建单回路段长约14.4km,利用已架线的双回路段(吉团二线)7.954km,架空导线选用JL/G1A-240型;配套完善光纤通信工程和扩建吉木萨尔220kV变电站1回110kV出线间隔。

一)遵守施工建筑规范及有关水土保持规定,减少扬尘及水土流失;禁止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施工中物资材料运输方面应重点考虑沙石、土方的扬尘,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

(二)为了控制声源,施工期所用机械设备及车辆应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三)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

(四)废物、废料要在固定地点堆放,随时有专用车辆清运。

(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