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8月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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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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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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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昌吉汽车城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
昌吉市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1座汽车城110kV变电站,本期建设规模为2×50MVA,110 kV出线规划4回,本期2回;10 kV规划36回,本期建设24回。变电站采用户内站布置方案,其中110 kV配电装置为户内GIS布置,主变户内布置,10 kV配电装置为户内成套开关柜布置。新建110kV户宁线“π”接入汽车城110kV线路工程,总长0.18km,电缆和双回路架空建设。配套建设汽车城变光纤通信设备和对侧间隔扩建工程。 |
(一)遵守施工建筑规范及有关水土保持规定,减少扬尘及水土流失;禁止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施工中物资材料运输方面应重点考虑沙石、土方的扬尘,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 (二)为了控制声源,施工期所用机械设备及车辆应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三)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 (四)废物、废料要在固定地点堆放,随时有专用车辆清运。 (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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