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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12.25)
发布日期: 2017-12-25 18:54:4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内科综合楼及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项目

昌吉州中医医院院内

昌吉州中医医院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一座地下二层、地上十七层内科综合楼及全科医生培训用房,新增病床数400张。拆除原有污水站,新建500m3/d污水处理站,配套除臭措施。公辅工程依托原有工程。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三、项目医疗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医疗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进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进行暂存、运输和处置,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于密封的容器中,经消毒后置于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须经过有效消毒脱水后封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昌吉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新天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特种玻璃纤维棉玻璃料块项目

该项目位于新天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北面预留空地,新天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位于阜康产业园阜东二区晋商工业园。

新天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文化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玻璃纤维生产线新增原料制备工段,包括上料设备、马蹄焰玻璃熔窑系统,原料制备工段年产玻璃纤维原料球1.5万吨。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原料堆场全封闭,给料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过布袋收尘系统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放浓度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马蹄焰窑尾气及治理措施,烟气采用SNCR脱硝措施后,烟尘、SO2、NOx和氟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排放限值要求。

三、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工段没有生产废水外排。厂区生活污水新增2.16m3/d(788.4 m3/a),依托原有厂区地埋式一体化二级处理设施,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夏季用于绿化,冬季储存于防渗储水池。

四、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工段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昼夜的贡献值在35.6~48.6dB(A)之间(依据车间与各边界距离进行衰减计算),厂界噪声界噪声贡献较小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碎玻璃、残次品,经破碎后返炉回用窑冷、热修时产生的废耐火材料,产生量约100~150t/次, 8 年清理一次。外售建材企业或用于修路,可以得到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垃圾场,不造成二次污染。

马蹄焰窑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或铺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