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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7-3)
发布日期: 2017-07-03 17:44:10 来源:环保局公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7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呼图壁县G312—雀儿沟镇—S101公路改建工程

呼图壁县境内

呼图壁县交通运输局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北起呼图壁县大丰镇,下穿兰新线北疆铁路后,沿现有X146线向南至那扎尔墓地西行过西沟村,终于西沟石门子村,与省道S101顺接。路线全长43.062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12m,一般路段设计速度80Km/h,过村路段设计速度60Km/h。项目路线全长43.062km。共设置大桥332m/2座,小桥211m/11座,涵洞74道,平面交叉6处

(一)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对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过往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防止粉料和垃圾散落措施,运输土石方均要覆盖篷布;起尘原材料不得露天堆放。预制场、拌合站和沥青熬制时采取尾气处理措施,禁止露天焚烧沥青

(二)沿线设置合理的取弃土场取土深度于4m取土(料)场取土完毕以后,及时对取土(料)场进行削坡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场,采取土地平整和撒播草籽绿化措施保通便道充分利用已有的公路、乡镇道路以及现有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便道修筑,控制施工便道的宽度在6m范围内,严禁车辆随意行驶,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对剥离的农田、林地表土进行单独收集,用于复垦,表土如不能及时清运,需设置临时堆土场。农业生产季节施工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减少扬尘对农作物的影响。禁止在农田增设施工营地、施工便道、预制厂、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规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不得随意碾压该段的农作物及植被

(三)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应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用作农家肥田,禁止排入河流。河道岸边300m范围内禁止设置料场、废弃物堆场、施工营地。桥梁采取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防撞护栏加强措施、设立警示标志牌等工程防护措施。

(四)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及学校路段设置禁鸣标志。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对于营运期环境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高围墙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五)弃土、弃渣全部送至弃土场;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

(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呼图壁县环保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2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脱硝改造:低氮燃烧改造+脱硝反应器中新增备用层。除尘改造:在脱硫系统进行脱硫除尘协同治理改造,在脱硫塔的顶部增设1 套高效除尘除雾设备,形式为一级管式+三级屋脊式除雾器。脱硫改造:拆除原有的2 级屋脊式除雾器,新增高效除尘除雾器,吸收塔除雾区段需抬高4m,新增两台浆液循环泵,改造采用更换一层合金托盘+新增两层喷淋方案。同时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造后排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需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需同步改造,确保达到检测要求。

(三)项目新增脱硫系统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需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转移应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

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碱回收项目

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厂区内

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改造内容:对现有浓黑液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依托现有工程,采用“蒸发浓缩+燃烧+苛化”方式处置。主要建设内容:燃烧工段:圆盘蒸发器、碱回收炉(130t/d,相当于17t/h)。苛化工段:绿液澄清器、绿液缓冲槽、石灰料仓、圆盘给料机、连续苛化器、白液槽、白泥洗涤器等。项目回收废热蒸汽用于蒸发浓缩工序及棉浆粕生产,回收的烧碱用于制浆工艺。污水处理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

(一项目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物料定点堆放,散装物料运输和存放时应加盖篷布,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乱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

(二项目运营期,碱回收炉经电除尘+湿法脱硫(脱硫剂为五效蒸发浓缩后的强碱性黑液浓缩物)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三)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20000m3/d污水处理站,尾水排入润祥田水库用于碳汇林灌溉。

(四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苛化绿泥、白泥及消化灰渣、收尘灰均为一般固废,保证含水率低于40%时在厂区临时固废堆场贮存。生活垃圾定期收集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总量指标:二氧化硫3.93吨/年、氮氧化物92.16吨/年。二氧化硫总量指标从原项目指标调剂解决,氮氧化物总量指标92.16吨/年通过有偿方式取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