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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环评〔2017〕47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S327线北山煤窑 至将军庙至五彩湾公路改扩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06-28 17:03:38 来源:环保局公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7〕47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S327线北山煤窑

至将军庙至五彩湾公路改扩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S327线北山煤窑至将军庙至五彩湾公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S327线北山煤窑至将军庙至五彩湾公路改扩建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境内。建设内容:项目走向由东向西,起于北山煤窑附近接规划S246(Z911)与规划的S246线形成T字交叉,向西在将军庙站附近与S228相接,与S228线形成 “十”字交叉,沿现状Z917准东公路向西前进,在大井集气站附近与奇井路(S240)相交,继续沿准东公路向西,与准东铁路平行前进,后在五彩湾水库附近与吉彩路(S239)相交,继续向西下穿乌准铁路,在五彩湾处接G216线,于G216形成十字交叉。路线全长120.280km。全线共设置桥梁20座,其中中桥48.64m/1座,小桥395m/19座,涵洞71道,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治超站1处,安检站1处。

项目总投资185941.9014万元,环保投资4565.23万元。

根据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对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过往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防止粉料和垃圾散落措施,运输土石方均要覆盖篷布;起尘原材料不得露天堆放。预制场、拌合站和沥青熬制时采取尾气处理措施,禁止露天焚烧沥青。

(二)沿线设置合理的取、弃土场,取土深度小4m,取土(料)场取土完毕以后,及时对取土(料)场进行削坡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弃土场,采取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施工便道,控制施工便道宽度,严禁车辆随意行驶,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对剥离的林地表土进行单独收集,用于地表植被恢复,表土如不能及时清运,需设置临时堆土场。

(三)项目建设的服务区、养护工区、主线收费站、治超站、安检站需采用电锅炉等清洁能源供暖,禁止采用燃煤锅炉供暖。

(四)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应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用于绿化。项目建设的服务区、养护工区、主线收费站、治超站、安检站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用于周边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五)弃土、弃渣全部送至弃土场;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运营期服务区、养护工区、主线收费站、治超站、安检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准东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书面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