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17〕28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新疆久泰化工有限公司
12万t/a新工艺炭黑生产线一期4万t/a
炭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新疆久泰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久泰化工有限公司12万t/a新工艺炭黑生产线一期4万t/a炭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新疆久泰化工有限公司12万t/a新工艺炭黑生产线一期4万t/a炭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2017年4月8日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及验收监测情况,函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久泰化工有限公司12万t/a新工艺炭黑生产线一期4万t/a炭黑项目位于阜康产业园。项目原料由煤焦油变更为蒽油,采用新型三段炭黑反应炉,年产N200、N300系列炭黑产品4万吨;生产工艺为裂解、炭黑收集、湿法造粒、产品包装等工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4万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一套、以裂解尾气为燃料的生活锅炉一台(4t/h)、6座5000m3地下储油池、6座1000m3、2座200m3的储油罐。项目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万元 。
该项目于2009年3月取得昌吉州环保局批复(昌州环函[2009]35号),项目于2016年3月运行,2016年11月委托昌吉州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昌吉州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新疆久泰化工有限公司12万t/a新工艺炭黑生产线一期4万t/a炭黑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昌州环验字[2016-CJHJY-035]表明: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尾气燃烧炉、余热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三中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再处理滤袋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
项目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全部通过管道回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急冷段,不外排。
(三)噪声
经对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含油废渣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滤袋、废包装袋、废耐火材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集中收集,无害化填埋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3.1吨,未超出项目环评批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三、验收结论
新疆久泰化工有限公司12万t/a新工艺炭黑生产线一期4万t/a炭黑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经现场调查,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及批复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保要求及建议
1、强化企业环保工作,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完善企业环保档案,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防生产工艺跑、冒、滴、漏。
2、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固废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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