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明空工贸有限公司建筑装备及特变电工变压器夹件、油箱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昌吉市明空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市明空工贸有限公司建筑装备及特变电工变压器夹件、油箱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吉市明空工贸有限公司建筑装备及特变电工变压器夹件、油箱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昌吉市明空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N44°7′15.92″,东经E87°01′57.82″。
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7150.49m2,建设内容主要为产品研发楼、宿舍、机修车间、喷漆车间、机加工车间、锻焊车间及成品车间,总建筑面积为20661.62m2;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生产标准型T50-8000塔式起重机600台及辅助配件;年产2万吨特变电工变压器夹件、油箱。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995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产生环节: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来自焊接粉尘、抛丸粉尘、喷漆废气、以及项目区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
(2)废水污染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设备循环冷却水。
(3)噪声污染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和喷漆房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70~95dB(A))之间。
(4)固废污染源: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钢材边角废料、抛丸除尘灰、焊接粉尘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油漆废桶和废稀释剂桶、废机油、废过滤棉网、废活性炭。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
①焊接废气
焊接废气主要为焊接粉尘,各焊接作业点配备移动式静电焊接烟气净化设备(除尘效率大于90%)对焊接烟气进行处理,车间安装强制通风设施。
②抛丸废气
对抛丸工艺产生的抛丸粉尘,经过抛丸机自带的除尘器进行收尘净化,除尘效率99%,车间安装强制通风设施。
③喷漆废气
喷漆烘干废气主要成分为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要求喷漆烘干过程在封闭喷漆烘干室内进行,采用折流板+过滤棉网去除漆雾颗粒物,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中的有机成分,净化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餐饮油烟废气
餐饮油烟采用按照标准设计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低于2.0 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标准。
(2)废水治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管网,设备循环冷却水为清洁下水,综合利用于项目区清洁和绿化,排放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治理:在保证工艺的前提下注意选用低噪设备,对振动源的基础设置隔振、减震、消声器等措施。通过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较小。
(4)固废治理:项目正常情况下产生的危险废物:漆渣、油漆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拉运至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项目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一般固废:机加工边角料、抛丸除尘灰、焊接除尘灰、生活垃圾等按照分类收集的原则,尽可能综合利用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运行后大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项目运行期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调查问卷由建设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项目于2017年3月27日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cjgjgxq.cn/xwdt/tzgg/28455.htm)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昌吉州环保局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吉市明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昌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31109
联系人:李莎莎
联系电话:18599305158
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804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政编码:750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9921688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昌吉市明空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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