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月3日拟作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昌吉州环保局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邮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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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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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南油田事故池(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回收工程 |
北三台油田中部,北三台联合站东侧150m处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 |
昌吉州环境监测站 |
新建1座1000m3一级事故池(废液池)、1座8000m3二级事故池(废液池)及1座1000m3压裂液池;新建污泥浓缩池2座,污水回收池、污油回收池、滤液污水池、水处理污水池各1座;新建卸车场、实体围墙和进站钢大门,同时配套完成道路、土建、供配电、仪表等设施。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623.71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一)废水:北三台联合站总排口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大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厂界限值要求。 (三)噪声: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含油污泥均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五)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各项指标满足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
公众意见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共调查问卷30份,收回个人调查问卷30份,其中28名被调查对象对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2名被调查对象表示不清楚。 |
注: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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