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16〕51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智能化高低压配电装置生产线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高低压配电装置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 根据验收监测表和现场检查结果,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高低压配电装置生产线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4′38″;北纬44°5′28″。项目主要产品以外购电气元件、标准件、钢板为原材料;主要加工工艺为刨、钻、焊接、涂装、打磨、折弯等。年产12KV智能真空断路器2000台,40.5KV智能真空断路器1000台,12KV/0.4数字化箱式变电站800座,40.5KV/0.4数字化箱式变电站200座。主要工程内容为:钣金车间,组装车间,总装车间各1座,以及办公室、供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1351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0万元。
本项目于 2016年3月委托昌吉州环境监测站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昌吉州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高低压配电装置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昌州环验字[2016-CJHJY-006],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人工喷涂生产线烘箱、自动喷涂生产线烘箱产生的烟(粉)尘,经处理后,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
车间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全部通过园区管网排入昌吉高新科创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口水质主要污染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经对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
生产工艺中产生的铁屑、焊渣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槽渣等危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配套环保设施及治理措施较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及批复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四、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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